数据|影视剧“控评”歪风必须严打

如今 , 很多人习惯在观看影视剧后去网络平台上打分和点评 , 这也为其他网友提供参考 。 然而 , 日前有两部影视剧却接连出现了尚未播出、已有大量评分的“超前点评”现象 。
2021年12月1日 , 某古装剧较原“官宣”时间晚上线了近一个小时 。 然而 , 在某知名打分平台的打分区 , 大量短评在原定上线时间集中涌入 , 呈现一星和五星的两极分化 。 无独有偶 , 在2021年12月5日首播的某部网剧中 , 女主演尚未登场的前两集播出后 , 网络社交平台上同样准时涌现了大量质疑其演技、台词的论调和一星短评 。
【数据|影视剧“控评”歪风必须严打】两部影视剧遭遇“未看先评” , 目的均指向舆论操控、制造对立 , 被网友质疑是职业水军所为 。 有媒体采访人员“卧底”进入水军派单群 , 发现一条清晰的黑色链条:有人斥资雇水军 , 有人负责发布刷分“控评”的兼职任务 , 价格从一条几毛钱到1元钱不等 , 有人负责接单后执行 , 并截图反馈至群里 。 某种程度上 , 影视剧“超前点评”俨然成了控评刷屏的一次“变体” 。
评论区短评注水 , 垃圾信息泛滥 , 打破了“先看作品再打分”的评判规则 , 架空了多维度的评价体系 , 不仅对影视作品的口碑和观看数据产生不利影响 , 导致影视制作公司经济、名誉双重受损 , 也侵害了正常的传播秩序、市场经营秩序 , 破坏了打分平台的客观性与公信力 , 挤压着正常的文艺评论空间 。
可以看到 , 影视剧出现“超前点评” , 资本、市场、受众三方深受其害 , 我们不能纵容控评者以及相关既得利益者恣意妄为 , 让畸形的互联网传播现象成为主流 。 从法律层面讲 , “超前点评”行为诋毁对手、伪造事实 , 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 , 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 最高法2013年也对“网络水军”作出过司法解释:明知是虚假信息 , 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 , 扰乱市场秩序 , 情节严重者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 在这一扭曲的利益链中 , “水军”“金主”“中介”构成了共同犯罪 , 亟须职能部门把监督检查做实做细做到位 , 对相关主体严肃问责 , 依法从严处理 。
近年来 , 国家网信办也先后出台了多项规定 , 规制“控评”行为 , 2021年2月更是开展清朗行动 , 重点整治刷量“控评”等不正当营销行为 , 这些举措顺乎民心、合乎民意 , 有力遏制了网络环境加速病变的势头 。 但影视剧控评的渗透力极强 , 凭借单一狙击无法断绝 。 让互联网传播与市场竞争重回正轨 , 有关方面还需从顶层设计发力 , 完善网上不良信息的管理机制 , 划清网络信息传播的法治底线 , 全方位扎牢监管制度篱笆 , 有效规范网络传播秩序 。
水军罔顾是非、颠倒黑白 , 负有网络环境管理义务的互联网平台也难辞其咎 。 平台方有技术手段、有人员配置、有溯源能力、有制定与修正规则的权力 , 只要下定决心强化治理、精准施治 , 摈弃注水数据带来的虚假繁荣 , 彻底清理“超前点评”并非难事 。 在控评祸害蔓延成灾的当下 , 平台的当务之急是加大审核力度 , 清除垃圾数据 , 还“评论区”一片净土 , 同时完善运营管理机制 , 将同一时间集中喷涌的可疑评论纳入监测体系 , 提高影视机构营销推广行为的透明度 , 彻底斩断这条黑色的产业链、利益链 。 (孔德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