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歌手向德云社维权“受阻”,症结在哪儿 | 新京报快评( 二 )


歌曲侵权 , 可能是著作权侵权中发生频次最高的 , 但大多数都是和解了 , 盗亦有道 , 和解为妙 。 被告死扛硬打的不多 , 和解又拒付的更少 。
马博这样连踩两坑的事例足以警示原创作者:在和解方式上 , 首先选择法院调解 , 一旦被告不履行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选择撤诉 , 也是全额收到赔偿后再向法院申请撤诉;在和解内容上 , 尽量选用“停止侵权+赔偿侵权损失“的表述 , 如果用追加授权覆盖已发生的使用作品行为 , 也应当设个兜底条款 , 例如本授权自被告按时全额支付授权费后生效等等之类的表述 。
新京报特约评论员 | 张家松(版权律师)
编辑 | 李潇潇
实习生 | 吕怡然
校对 |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