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晚清广州店主用旧书报造纸被戴枷示众,为什么?( 二 )


无独有偶 , 上海县对这类案件的惩罚力度也很重 。 1896年 , 有人在上海县收购旧书报 , 运到天津 , 卖给鞋铺作鞋底 , 每斤可赚五十文左右 。 此事被人告发到县衙 , 知县派出巡防局差役 , 捉拿了3人归案 。 知县怎么处理呢?对他们施用了笞刑(用小竹板打屁股) , 然后送回原籍 。
相比之下 , 京城对亵渎字纸的态度就比较宽容 。 1882年 , 巡视五城察院李姓御史得知很多作坊在造纸过程中掺杂字纸 , 于是发了一个告示“禁止污秽字纸” 。 他重申:“本城己严饬该纸坊将所收字纸提出 , 汇送公所收买焚化 , 此后不许掺杂造作 。 ”他声色俱厉 , 但是没有任何惩罚措施 。
尽管旧社会识字率不高 , 官府和民间都愿意尽力维护敬惜字纸的实现 , 使尊重文字、尊重文化的价值追求得到彰显 。
【晚清|晚清广州店主用旧书报造纸被戴枷示众,为什么?】当然 , “敬惜字纸”的传统不免有形式化之感 。 如今 , 在“活到老学到老”的时代 , 我们站在前人肩膀上更进一步 , 不仅尊重文字、规范使用文字 , 更要探索未知、创造新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