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就可以为所欲为不用承担责任吗,精神病放火有责任吗( 二 )


尤其是,得考虑到,失去自知力的患者,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在我们做梦的时候,我们能感受到自己,但是不能控制自己 。我们并不是为所欲为的,甚至我们只能“经历自己”而不是“把握自己” 。
上面说意志自由,下面说行为自由 。我想题主也可能主要再问这个问题:精神病人是不是做什么事都不用负法律责任?当然不是 。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第一位的就是民事责任 。赔偿损失的顺位是:先从患者自己的责任财产中赔偿,不足的,由其监护人补充 。
第二 , 刑事责任 。明确一点 , 精神病患者严重侵害他人人身、财产,一样是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对违背法律规定的描述 。
精神病人,只有在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并因此做出加害行为时,才不能用刑法来对之进行评价 。因为他/她没有责任能力 。
什么是没有责任能力?就是上面说的意志自由被削弱 。导致他不能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因为病理,他/她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
这就是刑法上对精神病责任能力做特别规定的原理 。这让刑法闪耀着人性的光辉 。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其行为不受约束 。常情常理,其家人肯定会做出约束 。涉及违法,尤其会责令其家属勤勉地约束和治疗 。甚至涉及刑事诉讼中的强制医疗程序 。而在精神科医院,在不配合治疗时 , 保护性约束(约束带 , 约束到病床上)非常常见 。
综上所述,精神病患者比正常人更不自由,更不可以为所欲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