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多子女家庭抚养权怎么判?
文章插图
孙先生与岳女士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先后生下儿子小孙和女儿小岳 。原本四口之家的生活其乐融融,不料婚后因交流不畅,两人最终对簿公堂 , 要求离婚 。然而面对一对可爱的儿女 , 两人意见发生分歧 , 父亲孙先生请求儿女均由自己抚养 , 岳女士按月支付抚养费4000元 。而母亲岳女士同样舍不得孩子 , 声称自己家庭条件较好 , 有利于孩子成长,要求将一对儿女判给自己,甚至提出不要求孙先生支付抚养费,两人僵持不下 。
法院经审理认为,孙先生与岳女士虽系自主婚姻 , 但婚后未能正确处理夫妻关系,致夫妻感情破裂,现两人要求离婚,予以准许 。对于离婚后的子女抚养,两人育有两个孩子 , 在双方均希望孩子随自己共同生活的愿望下 , 由一人负责一个孩子的生活为妥,现女儿小岳、儿子小孙分别随孙先生、岳女士共同生活,从有利于孩子的稳定生活考虑,维持目前的状态为好,考虑到两个孩子的共同成长需要,法院调解每个周末儿子、女儿有一天可以至父亲或母亲处共同生活 。同时考虑到两个子女年龄差距不大,双方互不需要给付抚养费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判给谁 离婚后3岁的孩子判谁】案例四
子女随父母一方是唯一的抚养方式吗?
文章插图
陈先生和应女士本是一对夫妻,婚后养育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小陈 。2017年,因长期累积的家庭矛盾,应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陈先生离婚,4岁女儿小陈由自己抚养,陈先生按月支付抚养费 。陈先生辩称,女儿小陈出生后到幼儿园都是由自己父母照顾,妻子应女士很少陪伴孩子,且孩子户籍和自己在一起 , 目前也一起居住,关系良好,自己只有这一个女儿,有信心和能力照顾好小陈 。两人为孩子的抚养权之争久久不肯罢休 。
法官详细分析双方的抚养条件、抚养能力、双方分居期间孩子由双方轮流抚养的现状等因素,综合陈先生家住虹口区,应女士家住静安区 , 距离不远的实际情况 , 建议双方以半年或一年为周期轮流抚养较为妥当 。
最终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如下:女儿小陈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月起由双方轮流抚养 , 轮流抚养方式为小陈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随父亲共同生活,7月1日至12月31日随母亲共同生活,以半年为周期依次轮流,双方对于孩子探视互负协助义务 。小陈随一方共同生活期间,抚养费由抚养方全额负担 。待小陈到8岁后双方再行协商孩子的抚养问题 。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五个问题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怎么认定?
离婚纠纷中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核心考虑因素是“子女最大利益原则” 。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第1084条将抚养权的归属区分为三种情形:
■ 一是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
■二是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酌情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
■三是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法律规定抚养权变更的初衷在于让未成年子女能够在一个相对有利的环境中成长 。在双方协商或者法院判决了孩子抚养权归属后,对于一方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法院往往会根据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来进行处理,一般来说,如离婚后直接抚养一方的抚养条件未发生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变化 , 抚养关系不予变更 。
- 结婚十年妻子闹离婚 结婚十年老婆提出离婚怎么办
- 不想离婚的女人要看看 老婆要离婚我不想离能拖多久
- 老婆非要和我离婚 老婆闹离婚我不想离怎么办
- 这样的情绪有种距离 生性凉薄的人的特点
- 夫妻要离婚的几个征兆 夫妻早晚离婚的征兆
- 离婚申请由谁提出 如何提出离婚
- 离婚冷静期能挽回破裂的感情吗 离婚冷静期怎么挽回老公
- 老公提出离婚怎么应对 老公提出离婚怎么处理
- 老婆离婚怎么挽回婚姻 老婆现在要离婚我应该怎么挽回婚姻
- 如果你真的想挽回离婚的老婆 挽回老婆伤透的心的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