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化身劝解师促成和平离婚 如何劝解要离婚的夫妻( 二 )


第三 , 从乙要求在离婚后抚养女儿丙以及甲关于第一个问题的态度,我们可以认为,离婚后女儿丙的抚养权,很可能是本案重点的争议核心 。
甲完全同意我们的分析意见,委托我们的律师帮助其具体处理这个问题 。
本案的诉讼过程中,因为乙除了坚持自己关于涉案财产的分割意见以外 , 首先重点围绕女儿丙的抚养权提出了甲离婚后不宜抚养女儿丙的理由 。而甲则针锋相对地提出自己坚决要求抚养女儿丙 。这样,甲、乙双方就首先围绕女儿丙的抚养权问题,产生了相对激烈的争执 。
针对这样的情况,具体承办本案的周晓菲律师和吴慧玲律师认为,甲、乙双方首先围绕女儿丙的抚养权问题产生了相对激烈争执的现象 , 是“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以对某一个具体问题的争执 , 带动整体情绪对立 , 从而导致当事人难以理性对待离婚所涉及的所有问题”这种现象在本案中的具体表现 。对于这种现象,不成熟的律师往往会不自觉地跟随当事人的情绪而加剧当事人之间的情绪对立,而睿智的律师则会遵循这样的方式去处理类似问题:
首先,律师心中要有己方当事人的利益 。
其次,要善于分析当事人之间对某一个具体问题争执背后的真实思想动机 。
第三 , 在找到当事人之间对某一个具体问题争执背后的真实思想动机以后 , 围绕当事人真实的思想动机,从解决问题的角度,缓解当事人之间因对某一个具体问题争执而带来的对立 。
第四,争取以化解前述争执为方式 , 带动与离婚有关的问题,在当事人之间得到理性、和平的处理 。
为此,周晓菲律师和吴慧玲律师认定,甲、乙双方首先围绕女儿丙抚养权问题产生的激烈争执 , 本质上体现了甲、乙双方对自己离婚后女儿丙健康成长的关心 。如果我们能够以此为切入点,首先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如何解决离婚后女儿丙健康成长的问题上,很可能会取得女儿丙健康成长的问题得到解决,亦可带动与本案离婚案有关问题通盘得到解决的良好效果 。
所以,周晓菲律师和吴慧玲律师首先和甲充分交换了意见,向甲说明了“和平解决离婚后女儿丙健康成长的问题”,而不是“采取对立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与离婚后女儿丙健康成长之间的关联 。随后,周晓菲律师和吴慧玲律师也对乙指出,作为母亲,希望离婚后能够担负起女儿丙的抚养教育问题,合情合理 。但是,一味用指责对方的方式来争取女儿的抚养权,未必是对离婚后女儿丙健康成长而采取的最佳方式 。因此,对话代替对抗,应该是妥善处理离婚后女儿丙健康成长问题的最佳途径 。
经过周晓菲律师和吴慧玲律师的前述工作,甲、乙双方平息了怨气,均开始理性的思考和对待与离婚有关的具体问题 。
【案件处理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甲、乙二人达成离婚协议 , 不仅和气地解决了女儿丙的抚养问题,而且也通盘解决了与离婚有关的其他具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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