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离婚怎么争取自己最大的利益 女方离婚争取最大利益( 二 )


《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以往《婚姻法》要求这些情形必须发生在离婚过程中,才能让行为人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
但是《民法典》去掉了这一时间限制,只要是在婚内男方有这些侵害女方财产权益的行为,离婚时都应少分或者不分 。
此外注意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被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者伪造债务侵犯的那一部分财产,不包括其他的夫妻共同财产 。
有时候 , 有些女性当事人为了尽快离婚,甘愿放弃大部分财产,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通过法律程序,我们可以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
由于离婚案件涉及取证、诉讼谈判等一系列问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和我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