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子美是谁 苏子美和苏轼什么关系( 三 )


其三,“放肆狂率 , 抵完先圣” 。
苏舜钦一一进行了反驳,认为这是小题大做,鸡蛋里挑骨头 。离宫门太近太闹?“榷货务”更近,你咋不说?
卖废纸聚餐是“循先例所为”,以前早上报过,这钱归进奏院自主支配,咱是院长 , 花了咋的?
再说了,其他单位都这样?。?这点小事跟那些巧立名目乱收钱的比简直不值一提!更何况我们都讨厌公款吃喝,还自己出了一部分钱 。这不能算违规,更别说“监主自盗”罪了 。
退一万步说,即便罪名成立,你“除名勒停”也太重了,跟整死也差不多了 。律法有规定,“私贷官物有文记准盗论 , 不至除名,判署者五匹,杖九十 , 其法甚轻”,贪污公家财物不至于除名啊,打90大板 , 我接受 。
韩琦也认为断人仕途的处罚太重了,苏舜钦“一醉饱之过,止可付有司治之,何至是”?
苏舜钦丢官的理由,咱们现在听起来都是个乐子 , 不过,《清平乐》中王拱辰说的没错,按当年的规定,如果定为贪污,这些钱够“死罪”的了 。
觉得在京城处处遭人白眼 , 没法待了,苏舜钦把家搬到了苏州 , “羸马敝仆,日栖栖取辱于都城,使人指背讥笑哀悯,我亦何颜面 , 安得不谓之愁苦哉!”
对于这个“监守自盗”的判决,苏舜钦气恼了一辈子 。庆历八年,在临终前一年,苏舜钦写给宰相文彦博的信中还提到自己当年恨不能去死的心情:“夫为吏作贿,国典之所永弃 , 人情之所不堪 。”
这是宋代文人的特色,“私罪不可有,公罪不可无”,因为公事直言被贬那一点不丢人,还特光荣 。但像“贪污”这样的事 , 人人不齿 。
苏舜钦在苏州没几年就过世了,就在这不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买地建了沧浪亭,是苏州园林中现存最古老的一座 。
文/爱情诗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