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分析格式 法律案例分析的格式( 三 )


第四条 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 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 , 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
第五条 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 , 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 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 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 , 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 , 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 , 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
第二章 事故与责任
第八条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 , 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 , 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 , 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 , 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 , 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 , 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 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 , 或者管理混乱 ,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 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 , 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 , 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第十条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造成学生伤害事故 , 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 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 , 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 , 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 , 行为并无不当的 , 无法律责任:
(四)学生***、自伤的;
第十八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 , 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 , 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讼 。
第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 , 认为必要的 , 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 , 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调解 。
第二十条 经教育行政部门调解 , 双方就事故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 , 应当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 , 结束调解;在调解期限内 , 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 或者调解过程中一方提***讼 , 人民***已经受理的 , 应当终止调解 。调解结束或者终止 ,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
第二十一条 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 ,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 , 双方可以依法提***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