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报销 低保户重大疾病报销( 二 )


【重大疾病报销 低保户重大疾病报销】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二较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