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培训创业扶持政策 残疾人创业扶持项目( 二 )


《残疾人就业条例》 第十九条 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 。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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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残联中提及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有以下几点:
一:扶持范围:
1.残疾人通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
2.残疾人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自主创业 。
二:税收优惠政策
1.残疾人创业政府提供优惠待遇 。
2.创办的企业,年应纳税所得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3..创办的企业若为社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加工等,按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创办其他类型企业按规定享受增值税政策 。
4: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企业并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经营场所用电,用水,按照民用标准收取 。
三:补贴与扶持待遇
1.残疾人个人申请扶持贷款,贴息部分按照《财政部关于等规定进行贴息 。
2.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由各地给予补贴和***
3.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可申请扶贫***,具体贴息标准参考各地贴息管理办法执行 。对信用良好的残疾人创业者经综合评估后可取消反担保
4.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鼓励地方开展一次性补提
5.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首次自主创业的,政府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鼓励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就业增收,摆脱贫困 。
残疾人创业相关扶持政策 残疾人创业相关扶持政策
排名条为保证残疾人的劳作权力,推进残疾人就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和《残疾人就业法令》,联系本市实践,制定本规则 。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组织残疾人就业,适用本规则 。
第三条残疾人就业实施会集就业与涣散就业相联系,鼓舞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 。
第四条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作业的统筹规划,归纳和谐 。
市、区、县(市)残疾人联合会受同级政府托付担任组织、和谐、辅导、催促有关部分做好残疾人就业作业 。
市、区、县(市)残疾人就业效劳组织详细担任残疾人劳作就业的平常作业 。
劳作保证、民政、财务、人事、税务、工商行政、清洁和核算等部分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劳作就业作业 。
第五条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本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契合《残疾人就业法令》第二十九条规则的人员,为就业组织目标 。
第六条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则免收管理类、挂号类和证照类的行政工作性收费,并享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
第七条鼓舞和扶持乡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方式的出产劳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