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穷二楼富三楼四楼有官做 一楼穷二楼富三楼四楼有官做是迷信吗?( 二 )


什么人呢?
那些和老年人朝夕相处的人 。
首先,是养老老人 。
有人的地方,就有 。
我们都上过学,从小学到大学,不管学校是省重、国重、还是211/985,那个学校没有“校园霸凌”?
同样,都是一群老人生活的地方,同样存在相互之间的攀比、排挤、欺负、争风吃醋的问题 。
养老院与学校和是一样的,存在着“鄙视链” 。
几十年前单位分房,有句顺口溜:一楼穷二楼富,三楼四楼住,五楼六楼困难户 。
在养老院,趾高气昂,在鄙视链顶端的老人,叫儿女双全,有权有势 。在鄙视链更底端的就是无儿无女的老人,不管你有钱还是没钱,都被划为“孤寡老人” 。
俗话说“老还小”,人越老,随着劳动能力的丧失和思维能力的退化,其实老人就像孩子一样,越老越需要照顾 。小时候,父母对孩子通常都是很强势的 。但是随着年龄增长,你会发现父母对你越来越弱势,其实就是这个原因 。
养老院里那些无儿无女的老人,其实和学校里面的“孤儿”没有本质的区别,都属于被欺负的对象 。
在学校,父母是孩子的依靠 。在养老院,子女其实就是老人的依靠 。
哪怕有些子女很,很不负责,但他是的直接受益人 。也许子女没有孝顺的动力,但是却有替父母的动力 。越是的子女,战斗力就越强,父母出了问题,他们能把养老院讹到破产!
很多丁克家庭认为,自己老了跟养老院签署合约,自己定期从账户打款,养老院按照合同照顾自己,这很简单啊!
但是,执行合约的前提是什么?是违约会受到的惩罚 。如果一个老人连自理能力都失去了,他还有能力去状告养老院吗?那么,养老院又基于什么动力,一定会按照合同执行来照顾老人呢?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不诉不理”,简单的说就是“民不告,官不究” 。
这个时候,老年人有子女的更大意义,就是出了问题,有人帮你喊冤,哪怕他仅仅是为了搞一笔钱 。
其次,更大的问题是护工的问题 。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养老护工和学校的老师很像,他既要提供服务,也要维持秩序 。但并不是所有的护工都是善良的天使,眼,欺软怕硬,偏心,勒索钱财,公报私仇,,侮辱,体罚都有,人性之恶在这里无遗 。
越是那些无依无靠,无儿无女的老人,他们受到的委屈就越多 。因为他们就和学校的孤儿一样,知道你背后没有人撑腰,欺负你不用承担什么后果,人不就是总喜欢欺软怕硬么 。
当然,这里没有丝毫贬低护工的意思 。大家想想,作为接受过高等教育的老师,从幼儿园老师一直到大学教授,每年被媒体曝光学生的恶性案件还少吗?按照冰山理论,水面的不过十分之一,还有更多的隐在水下 。
更何况,护工这个职业,本来从业门槛就很低,之所以我们很少看到护工老人的新闻,仅仅是因为孩子才是家庭的“小皇帝”,而老人从来就是被忽视的群体 。养老院基于安全等因素,通常都是半封闭的环境,除了子女,几乎没有人去那里,形成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小 。
新闻道,并不等于这类事情没有发生 。
别看养老院收费高,可是真正落到护工手里的也就每月几千元,护工的工作强度还特别大,给老人穿衣,喂老人吃饭,给老人洗澡,服侍老人换尿不湿,端屎端尿 。而且,一个护工要照顾多个老人 。
都是打工人,你能指望每月拿几千元工资的护工把每个老人都当亲爹对待?
更何况,就算是亲生子女,还有一个说法叫“久病无孝子”呢 。
养老院不是到处都有吗?院方管理者难道就视而不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