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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怀孕女职工劳动保护 女职工劳动保护 孕期】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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