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用品合同 床上用品合同内容( 二 )


4.2.5 设备在安装、调试中,安全管理及安全事故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
5. 培训
如果需要,乙方负责对设备现场人员进行培训,基本使操作人员达到;1)能独立进行设备的操作使用;2)能独立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常见故障的解决 。培训费用已包含在设备总价款内 。
6. 付款
6.1合同总价按照以下约定支付:
6.1.1合同总价值的%(即元),在本合同生效后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
6.1.2合同总价值的%(即元),将在整体验收完毕并签署验收合格单后,由乙方开出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日内付款 。
6.1.3剩余%设备款(即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且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由甲方质保期满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 。
6.2支付方式:
7.保 修 与 维 护
7.1设备质保期为个月,自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单次日起算 。质保期内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的免费维修、零部件更换等服务 。只要甲方提出质量要求,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如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在48小时内指派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
7.2质保期期内乙方借故推脱或无理由拒绝采购商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甲方可以自行解决,并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质保金内扣除,若质保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支付不足部分 。
7.3 质保期内设备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 。
7.4 质保期过后,乙方对设备的维修、更换服务收取成本费,只要甲方提出书面维修、更换要求,乙方应在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 。
8.质量保证
8.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在交付时没有材质或工艺上的缺陷且符合甲方提出的技术标要求;乙方应保证其出售的设备可供正常和恰当地使用,并且在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的前提下,在设备的寿命期内运转良好;设备的材料和零部件均应符合或优于甲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规范 。
8.2如果由于工艺的复杂性或或缺陷的复杂性或交付数量巨大或其他甲方认为正当的理由,使得甲方无法在设备调试完成后查验出设备的质量瑕疵,那么,只要甲方在设备安装验收后的一年中发现乙方提供的设备或其零部件与前述标准或规范不符,甲方仍有权以质量不合格为由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
9.保密
9.1 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披露的且标注为“保密”或“秘密”的任何标准、规范、计划、图纸、模型、样品、资料或其他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乙方向与执行本合同的有关人员提供上述文件时,应保证有关人员遵守保密义务;由于乙方原因或人员引起泄密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
9.2 本条款构成独立的保密协议 。本条款的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
9、对侵权索赔的辩护
9.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合同项下设备或设备的一部分时,免于遭受第三方就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及非专利技术)提起的诉讼、仲裁或任何请求 。
9.2如果发生因乙方出售的设备或设备的一部分侵犯了他人知识产权而针对甲方提起索赔或诉讼的情况,且甲方将此等情况及时通知了乙方并向乙方提供了合理的信息与协助,并且授权乙方独立进行辩护和解决索赔问题,乙方将自费进行辩护,并支付全部费用和由于该案较终判决或裁决/裁定而支付的赔偿金,以及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