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退役军人创业扶持证 退役士兵创业扶持( 二 )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经营资金不足时,可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符合贷款条件的,商业银行应优先予以信贷支持 。
二、哪些退役士兵有国家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例第三章排名节的规定办理 。
其实,各地方政府部门对退役军人的创业扶持政策都不一样,退役军人如果自主创业的话,在创业过程中也要遵守国家法律规定 。退役的士兵如果符合国家法定条件,在退役的时候都是直接由国家安排工作的 。
退伍军人创业扶持项目退伍军人创业优惠政策
对于退伍军人来说转业是离开部队后较重要的事情,有相当一部分人会选择自己贷款去创业 。那么国家对于退伍军人创业贷款有哪些政策呢?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几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 。对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 。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牧畜、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
(二)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具有本科学历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复试或录取 。
(三)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交下列费用:
①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②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
③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
④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⑤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 。
(四)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经营资金不足时,可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符合贷款条件的,商业银行应优先予以信贷支持 。
退伍军人创业贷款条件与流程
1.具有贷款银行所在地的当地户口,并且还没有安置工作;
2.有创业的意愿 。满足了以上两个条件的退伍军人,如果创建微型企业,就可以享受申请***贷款以及政府补贴利息的政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