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扶持申报 申报创新创业项目( 四 )


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领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开业)补贴 。毕业学年大学生由所在高校汇总后向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省属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创业补贴由省属高校汇总申请,省教育厅初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
2、审核与公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收到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等情况 。根据审核结果编制创业(开业)补贴汇总表,具体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创业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号、开业时间、补贴金额等,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
3、拨付 。对公示没有异议的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拟定资金申请报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从就业资金中拨付创业(开业)补贴资金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并将结果反馈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怎样申请政府创业扶持资金排名步,政府发布政府扶持资金专项指南;第二步,企事业单位根据指南要求提交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第三步,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材料的形式审查,即看材料准备的是否是按照要求进行,如否可能会被打回;第四步,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包括技术方面及财务方面)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初评;第五步,通过初评的项目,需要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答辩;第六步,根据打分状况将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划档,决定支持、不支持以及支持金额数量;第七步,政府部门公布项目评审结果,与企业单位签订项目协议及任务书,下发资金;第八步,企业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完成预定任务目标,进行项目验收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
如何申请创业扶持贷款 如何申请创业扶持贷款
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 。
如何申请创业扶持贷款
如果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同样可以向县级微企办提出贷款申请,审查符合条件后,可以到由省金融办会同银监局、人民银行商定在全省范围内有网点的.银行进行贷款 。
如果申请的微企信誉度、抵押物达不到条件的,可以申请担保,而担保机构则可以根据其相关情况,减收或免收微型企业的担保费 。
此外,微型企业还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同样也享受相关贴息优惠 。
微型企业如何申请创业扶持贷款?
微型企业可在开户银行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购置,对微型企业政策性贷款贴息较高可达15万元,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基准利率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