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满足申请条件的近期6个月工资支付凭证;
5.《中小微企业划型声明函》(以中小微企业就业为条件的申请人提供);
6.《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证明》(以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为条件的申请人提供)
二、深圳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和奖励:
1.申请 。用人单位应在与就业困难人员正常履行劳动合同并为其缴交社会保险的6个月内进行补贴和奖励的首次申请,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在首次申请补贴和奖励后,以三个月为周期,于每季度首月20日前进行补贴和奖励的申请 。
2.审核 。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或街道公共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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