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主管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保证法律援助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 法律援助条例 》等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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