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材料 , 对符合条件的在《申报表》加具初审意见 , 报市就业中心复审 。
(二)基地的复审 。市就业中心在每年9月31日前 , 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对符合条件的在《申报表》加具复审意见后报市人社局终审 。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认定标准的 , 应提出整改意见 , 待整改后再予复审 。对审核发现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单位 , 2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
(三
- 残联创业扶持 政府扶持残疾人创业
- 巾帼创业扶持 巾帼创业者
- 留学创业扶持基金 留学创业扶持基金申请条件
- 巴南创业扶持 巴中市创业扶持政策
- 简阳市农村创业扶持政策 酉阳创业扶持政策
- 兴业县创业扶持政策 兴国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 创业扶持理由 创业扶持政策的意义
- 2016创业政府扶持 创业 政府
- 区域创业扶持政策 创业项目的政策支持
- 2022海南创业政策扶持 海南创业园区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