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 。书面决定和通知书有:1、同意提供法律援助决定书;2、不予以法律援助决定书;3、法律援助通知书;4、紧急法律援助通知书 。对人民法院发出的指定辩护法律援助案件,一般不作审查,即发出紧急法律援助通知书,指派律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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