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42号)第十六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单位的条件
安置残疾人
- 河南省创业扶持项目有哪些 河南创业补助
- 新能源汽车创业项目 新能源汽车创业项目
- 瑞丽创业扶持 瑞丽投资有限公司
- 创业扶持资金需要还吗 创业有补助资金吗
- 辽源创业扶持 辽阳创业孵化基地
- 房县农村创业扶持 房县农村创业扶持政策
- 岳阳创业扶持机构有哪些 岳阳创业贷款
- 2017永川创业扶持 永川区民营经济促进中心
- 广丰创业扶持政策 广丰创业扶持政策文件
- 四位一体创业扶持项目 “四位一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