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私闯房屋被狗咬让业主负责,合理吗?( 二 )


其次,一码归一码,如果正如葛女士所怀疑的,受害女子并非误闯入葛女士家中,而是别有目的,葛女士如果不是养的烈性犬,无需担责 。
私闯房屋属于违法行为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即便葛女士忘记拔掉钥匙 , 受害女子也不能擅自闯入葛女士家中,别有目的擅自闯入葛女士家中,不仅涉嫌非法侵权住宅 , 还根据目的不同,涉嫌其他罪名,比如入室盗窃等等 。
前者,有违法和犯罪之分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明确规定 ,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 。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而后者则可直接判刑!
《刑法》第264条的规定 ,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均构成盗窃罪 , 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
【女子私闯房屋被狗咬让业主负责,合理吗?】最后,不管这名女子进入葛女士家中,是为了盗窃,还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均属于违法行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葛女士非但不负有赔偿责任,其垫付的1200多元医疗费 , 也是可以要求这名女子返还的,而这名女子,也将被追究应有的法律责任 。对于本案,大家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