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税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 )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分类分级的幅度定额税率,以调节一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地级差收益,尽可能性地平衡税负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 。

城镇土地税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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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出让受让人是不用缴纳耕地占用税,该税是在建设用地报批的时候收取的,列入出让成本也就是说,缴纳的土地出让总价款中已经包含了该项费用,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 。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 , 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两者不是同一种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第十条 耕地占用 。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 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当前耕地占用税缴纳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一种方式是由地方土地储备中心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