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账贷款核销申请报告怎么写( 三 )


第四章 呆账核销的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范经营风险,增强金融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及时处置资产损失,提高资产质量,有效保全资产,促进金融企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金融企业是指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城乡信用社等经营金融业务的企业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呆账是指金融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符合认定的条件,按规定程序核销的债权和股权资产 。
第二章 呆账的认定
第四条 金融企业经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实施必要的程序之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债权或者股权可认定为呆账:
(一)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金融企业对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金融企业依法对其财产或者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 第十五条 除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债务人不得干预、参与金融企业呆账核销运作 。第二十一条 金融企业对呆账认定
8.呆账核销申报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1、借款人或者被投资企业资料,包括呆账核销申报表(银行制作填报)及审核审批资料,债权、股权发生明细材料,借款人(持卡人)、担保人和担保方式、被投资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现状,财产清算情况等; 2、经办行(公司)的调查报告,包括呆账形成的原因,采取的补救措施及其结果,对借款人(持卡人)和担保人具体追收过程及其证明,抵押物(质押物)处置情况,核销的理由,债权和股权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的有关文件等; 3、其他相关材料 。
不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的呆账,不得核销 。
9.呆帐核销的条件1、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被破产,经过定清偿后,仍不能还清的贷款 。
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赔款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
4、经国务院专案批准的逾期贷款 。
呆账核销必须遵循严格认定条件,提供确凿证据,严肃追究责任,逐户、逐级上报、审核和审批,对外保密,账销案存的原则 。
扩展资料:
把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呆账,后三类,即“一逾两呆”合称为不良贷款 。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为财政税收政策服务的分类方法,不良资产界定的标准为期限:贷款本息拖欠超过180天以上的为“逾期”,贷款利息拖欠逾期三年为“呆滞”,贷款人走死逃亡或经国务院批准的为“呆账” 。
呆账的核销不再需要经财政当局批准,呆账核销不是放弃债权,对债权债务关系未终结的债权还要继续追偿 。仅需提取普通呆账准备金(为贷款总量的1%) 。普通呆账准备金只与贷款总额有关,不能反应贷款的真实损失程度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呆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呆账核销
【呆账贷款核销申请报告怎么写】

呆账贷款核销申请报告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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