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家庭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写( 四 )


6.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写去公证处进行亲属关系证明所需材料:1.亲属关系证明; 2.全家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全家人户口本复印件 。
亲属关系证明样本: 兹证明XXX,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根据其档案记载,其亲属关系如下: 父亲:XXX,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在XX省XX市XX路XX号X房; 母亲:XXX,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在XX省XX市XX路XX号X房; 胞兄/弟/姐/妹:XXX,男/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在XX省XX市XX路XX号X房 XX(称谓),XXX,男/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XX国 。相关家庭关系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
7.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亲属关系证明须到公民或公民亲属户口所在地的市级以上公证处办理 。
那么,请看下面找法网婚姻法编辑的介绍 。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
当然,不同的公证处对材料及证明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先向当地的市一级公证处咨询 。每一个县市都有公证处,没有明确的地域限制 。
二、亲属关系证明格式 亲属关系证明 XX公证处: 我单位职工(或我村村民、社区居民)XXX,男(或女),X年X月X日出生,生前住X,于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其亲属关系如下: 1、XXX的父、母亲姓名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 。(或父、母亲姓名X,X年X月X日在X因X死亡) 。
2、XXX的原配是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 。(如原配偶已死亡的请写明死亡时间,离婚的请写明离婚时间) 。
XXX的原配去世后(或离异后)是否再婚 。(如再婚,请写明再婚配偶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
3、XXX与原配所生养的全部子女(包括收养子女)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XXX再婚后,与再婚配偶所生养的全部子女(包括继子女)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
XXX共有上述X个子女,无其他子女 。(如有子女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已死亡子女的配偶和子女的情况) 。
4、XXX的兄弟姐妹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如有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 。
5、XXX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姓名、出生时间、现住址 。(如已死亡的,请写明何时何地因何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