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怎么扣分写吗( 二 )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 , 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 , 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 , 半挂车载物 , 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 , 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 , 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 , 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 , 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 。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 , 不得载货 。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 , 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 , 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甘肃政务服务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4
3.交通违章警告处罚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 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所作的行政处罚 。
1. 交通违章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和拘留四种 。
2. 其中对违章者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上的罚款 , 可由民警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3. 对违章者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 , 由县以上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 但吊扣6个月以上驾驶证和吊销驾驶证 , 须由地、市或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审批;
4. 对违章者处以行政拘留的 , 由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2004年5月1日 , 现行规定废止 , 统一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
【交警怎么扣分写吗】

交警怎么扣分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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