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收到条怎么写( 二 )


(三)落款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 。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 。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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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 。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 。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 。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二手房交易

房屋买卖收到条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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