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试产品的范围是指经初步技术鉴定或实验室阶段研试成功的科技成果,为验证、补充相关数据,确定、完善技术规范(即产品标准和产品工艺规程)或解决工业化、商品化规模生产关键技术而进行的试验或试生产阶段的产品 。应包括: 1、经初步技术鉴定或实验室阶段研试成功的样机(或样品),为了稳定、完善、提高性能而进行的试验或试生产阶段的产品; 2、经初步技术鉴定或实验室阶段研试成功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科技成果为了用于工业化生产而进行的试验或试生产阶段的产品; 3、为了消化、吸收,推广国外先进技术(系指能填补国内空白的)而进行的试验或试生产阶段的产品; 4、对原系统的性能有较大改进的系统性项目,经初步技术鉴定后所进行的试验或试生产阶段的产品; 5、农、林、牧、渔、水利、医药卫生、社会福利、能源、环保等科技成果,经初步技术鉴定或实验室阶段研试成功后在试验场、基地、室、车间(农业包括小面积试验成功后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医药包括临床试验)进行的试验或试生产阶段的产品
多年来,中试在我国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中试空白”现象比较严重 。许多人对中试的意义认识不清,他们错误地认为,只要有了好的科技成果就可以成功地进行产业化、商品化 。高校成果研究的投入远远高出成果转化的投入,企业的科技开发资金很少,这种不合理的局面使高校承担了不必要的成果转化压力 。高校对于填补“中试空白”并不是无所作为,但主要是靠企业 。我国的国有企业对于科技成果的转化缺乏热情和动力,这正是造成“中试空白”的症结所在 。
大多数高校及中小企业,由于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限制,要独立建立中试基地是不可能的 。高校与高校之间,高校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可以建立行业性的中试基地,政府从科技开发经费中拨出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中试资金 。也可以建立政府或民间形式的中试机构,让他们去承担样品生产、技术鉴定、小批量试制、产品鉴定等一系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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