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章程怎么写( 三 )


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 理事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或解聘董事、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二)制定本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三)筹措经费,审核本校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本校合并、分立、变更、终止事项; (六)制订和修改本校章程,制订和修改规章制度; (七)决定本校内部机构设置、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八)保证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教育教学活动正常、稳定、安全的开展; (九)法律、法规规定须由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十)X X X X X X X 。
第十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经三分之一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根据办学层次、规模和需要,学校可设副董事长1—2名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十二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副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其行使职权 。
第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由其指定的人员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董事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通知全体董事 。第十四条: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 。
出席董事会议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董事会议决议须经超过参加会议人数的二分之一同意后,方可有效 。但董事会论讨聘任或解聘校长、修改学校章程、制定发展规划、审核预算和决算、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和终止,以及本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
因各种原因,理事会成员不足法定人数时,须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校章程予以补选,并报有关机关核准 。第十五条:召开董事会议,须责成专人做好董事会议记录 。
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董事会议记录由专人存档保管 。
第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本校签署有关文件(法定代表人为理事长时)(四)法律、法规和本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力 。第十七条 本校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或者校长担任 。
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保证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校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本校正常、稳定、安全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法定代表人依法对本校的财产、财务、安全和正常的办学活动履行管理义务,承担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代表本校对外签署有关文件,代表本校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 。第十八条 首任校长由举办者提出,经审批机关核准备案后聘任 。
第十九条 校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本校日常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二) 拟订本校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三)拟定本校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教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校长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聘任和解聘教职工,实施奖惩; (七)董事 。
3.民办学校章程批文怎么写1、申办报告、办学章程和发展规划; 2、举办者及拟任校长(负责人)、拟聘教师和财会人员、管理人员和资格证明 。
3、办学专业设置、课程计划(培训计划)和使用的教材; 4、拟办教育机构的资产证明和办学风险担保证明; 5、办学场所的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 6、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材料; 7、有设校董事会的民办教育单位的校董事成员名单,有联合举办的机构,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 。办理指南 1、申办者提交申办报告、办学章程、发展规范等材料,领申请; 2、申办者提交人员、场地、资产及有关待业部门的审核材料; 3、现场察查办学场地; 4、审核、发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