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治疗费预付怎么向保险公司写申请( 二 )


4、保险公司赔多少看损害赔偿单据,如果受害人损失严重,您们还是促成受害人起诉的好,这样法院可以查清后判决,也避免保险公司异议 。
车祸致死赔偿标准:
6.交通事故医疗费用预付如何处理一般说来,车辆保险保得好,是专业运输单位或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位的车,且这样的车在事故中责任又相对较大这种事故处理起来较轻松,如果事故中受伤人员伤得较重,医疗费又无着落,再加上责任又难以认定的话,这样的事故相信任何人处理起来都头痛 。
应该说,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在事故处理上的定位来看,对于交警部门要求得更多的是对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要求交警部门全面细致地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进行调查,在基本事实查清楚的前提下根据相关交通法律法规作出一个比较准确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个应该是交警工作的重心,对于事故的调解工作这一块上在开始淡化,主要是引导当事人走法律诉讼的途径 。在医疗费用预付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交强险预付和社会救助基金预付,似乎不费交通民警太多的精力,但现实的情况是,交强险能够预付的费用有限,现在最多只能预付8000元,这对于一般的小伤来说没什么大问题,但对于一些较重的伤情是根本不够的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到现在也没有建立,费用更是无从谈起,法律没有赋予交警部门在医疗费用预付问题上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权力,只能召集当事各方协商,协商未果就只能告知当事人走法律诉讼的程序,但走诉讼程序也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当事人急需的医疗费用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用预付的一些建议 一是努力提高在路面上行驶的车辆投保交强险的比例 。
二是在交强险预付医疗费用操作上是否能提高一些办事效率,简化相关手续,加强交警、保险公司、医疗机构的联系 。比如保险公司在接到交警部门的预付费用通知书和投保车辆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说明(不是交通事故认定书)下及时预付医疗费用,医疗机构在得到相关事故保险情况后就能及时开始救治,而不必等待费用到位后再实施 。
在那些受伤较重,以后可能会构成残疾的伤者,对他们的医疗费用预付能否突破8000元的预付上限,比如到达58000元的上限等等 。三是要尽快建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对于保障部分没有投保交强险或超过保险预付范围的伤者医疗费用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
四是事故处理人员要多作解释协调和疏导工作 。。
7.交通事故中,如何让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交强险一万之外)保险公司垫付车祸医疗费的条件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尚未确定责任人之前,因交通事故伤者急需治疗的,其费用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预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时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 。交通事故当事人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押交通事故车辆,作为治疗费用的抵押 。
(二)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车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当地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丧葬费 。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以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
(三)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查明,公安管理部门在地区一级报刊上刊登寻人启事,登报1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其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
(四)如无人预付费用,医疗单位仍应当及时抢救治疗交通事故的伤者,并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医疗单据和诊断证明 。另外,殡葬服务单位和有停尸条件的医疗单位,对公安机关决定存放的交通事故的尸体,也应当接受代存 。公安机关应该协助上述单位代收回抢救治疗费用和尸体存放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