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重新申请员工工伤鉴定怎么写( 二 )


5.用人单位提出员工重新进行工伤鉴定,职工要不要配合员工工伤后不配合公司办理工伤,用人单位可以先提交工伤认定相关资料到工伤部门,以免错过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一个月的时效,员工不配合办理工伤的,用人单位停止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的 。工伤认定时效规定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6.重新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 。
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关于工伤认定和索赔的内容,我搜了一下发现易安网上有不少这方面的内容,也有专门的工伤咨询栏目,你可以去哪里问问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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