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证明怎么写( 二 )


二、《失地农民证明书》的办理程序 (一)个人提出申请 。符合失地农民认定条件的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县失地农民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国土资源所、县农业局各一份); 2、申请认定人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认定人员家庭第二轮土地承包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征用土地情况证明材料 。
(二)村委会初审 。村委会受理申请后,组织人员登记并核实申请人的家庭成员情况,并成立由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及其他人员参加的评议小组进行评议 。
对经评议认为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应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7天以上,广泛听取意见,提出初审见,上报乡镇国土资源所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对经评议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做好答复和解释工作 。
(三)乡镇国土资源所审核 。乡镇土管人员通过入户丈量、核查土地使用资料等方法,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耕地征用情况进行核实,签署审核意见 。
(四)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后,应组织人员对申请人的的家庭人口、耕地征用情况进行核实,签署审核意见 。
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村委会并做好答复和解释工作 。(五)县农业局审批发证 。
县农业局对乡镇上报的失地农民保障对象进行审核批准,发给《失地农民证明书》,实行一人一证 。并将失地农民证明书核发名单抄送给相关部门 。
三、《失地农民证明书》的管理 1、《失地农民证明书》由县农业局统一印制和发放,并统一编号 。2、对《失地农民证明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出借、出租和转让 。
3、《失地农民证明书》遗失的,应当在法定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县农业局提出补发证明书的书面申请 。补发的《失地农民证明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
证明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可以向县农业局申请更换新证书,更换的证书编号与原编号一致 。更换新证书的,原证明书应当收回 。
领取、补发、更换证书应当交纳工本费 。
5.没有享受国家征收占地证明怎么写这要看你的房屋征收属于什么性质和征收,在城市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你有土地证如果房屋没有产权证,属于产权不明房屋,征收时先要由规划、住建、国土三个部门联合认定你这房子的合法性,如果不属违章建筑是可以与其它房屋一样补偿的,其补偿价格是按类似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补偿,但操作时先要公示主张产权的人,60天后没有其它主张产权的人你写下承若如有产权争议有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就可以签订协议获得补偿 。
如属违章建筑没有补偿 。如果属于农村征地拆迁,这房屋按地面上建筑物的造价减折旧给予补偿,土地属集体的没有补偿,但可以重新按农业人口划拔宅基地让你重新建房,也可能由村集体统一建房统一按本村各户人口的人数分配并互找差价 。
【征地证明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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