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转五保申请怎么写

1.低保对象转五保的标准和手续村民本人或者其委托的代办人填写一式三份《农村五保供养申请表》 , 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户口薄和相关证明材料 , 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办办理的 , 签署代办人姓名 。
农村五保供养的审核审批程序: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 , 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实和评议 , 对符合条件的 , 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和申请人所在自然村的显著位置公告不少于7日 。村民未提出重大异议或者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通过的 , 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镇人民政府 。
镇人民政府收到评议意见之日后提出审核意见 , 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后作出审批决定 。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 , 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 , 书面说明理由 。
2.农村五保申请书怎么写1、村民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 2、村委会向镇(场)社会事务办领取《农村五保户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 并交村民申请人填写或村委会代填; 3、村委会审批签章后 , 报镇(场)社会事务办; 4、镇(场)社会事务办入户核实后 , 将审批表一式三份报镇(场)政府审批 , 并加盖镇(场)政府公章 。
一份镇存查 , 一份交村委会 , 一份报区民政局并领取《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5、镇(场)将供养证书填写、编号 , 并加盖镇政府公章后交五保户本人收执; 6、实行集中供养的 , 由镇政府每月按标准发给五保户供养费或集中在敬老院统一供养;实行散居亲属供养的 , 由镇政府、受委托的扶养人和五保对象三方签订《农村五保户供养协议书》一式三份 , 三方各执一份 , 受委托扶养人应负责五保户的供养问题 。
3.低保转五保条件一、政策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五保供养、农村低保相关实施办法 。二、救助对象和待遇 农村五保对象:老年人、残疾人或者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 , 无生活来源 ,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 , 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农村村民 。
老年人是指年满60周岁的村民 。农村低保对象: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的我市农村村民 , 均可申请农村低保 。
农村低保待遇分为全额享受和差额享受两种 。其中:农村五保对象按照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全额享受低保待遇 , 其他低保对象按照其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部分 , 予以差额补助 。
三、申请时应提供的材料 1.填写《申请审批表》; 2.相关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2)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3)结婚证(离婚证)和户口证明; (4)家庭收入证明; (5)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和材料 。四、申请程序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 以家庭为单位 , 由户主或委托村民小组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 填写《福建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 ,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