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件控告书怎么写( 三 )


合同期满后,张国顺未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和支付利息 。在催收借款过程中,歌乐山镇基金会查明张某是使用的一张虚假的股金单作的质押担保 。而江北基金会主任唐某某在明知张某在其处根本未存有130万元股金的情况下向歌乐山镇基金会出具了存款(折)质押借款证明,从而直接导致了歌乐山镇基金会巨额贷款的流失 。
张某使用虚假的股金单作质押担保,唐某某出具虚假的存款单(折)质押借款证明,两人合谋诈骗了歌乐山镇基金会的130万元的贷款,诈骗数额巨大 。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9条之规定,向你局提出控告,要求对张某和唐某某的诈骗行为立案侦查,依法惩处 。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和来源
1.歌乐山镇基金会与张国顺签订的借款合同1份;
2.江北基金会向歌乐山镇基金会出具的存款单(折)质押借款证明1份 。
此 致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
控告人: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镇农村合作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张德芬
1999年7月 日
(四) 例文评析

诈骗案件控告书怎么写

文章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