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被告的陈述词怎么写( 三 )


人们意识到程序有其自身的内在价值 , 并且这种价值又是多元的 。其中程序能够体现当事人做人之尊严的价值引起了充分注意 。
“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保障体制强调了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和法律关系主体地位 , 体现了公正、民主和法制的观念 , 使诉讼具有理性活动的形象 。”不管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对最终的裁判结果有无实质的影响 , 最后陈述程序还是可以让被告人内心压抑已久的情感得到一定的释放 。
虽然被告人的主体地位已得到确立 , 但谁也不能否认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人是处于一种比较尴尬的境地 , 这种境地难免会对其心理产生一些负面影响 。因此 , 为被告人设置一个释放情感的平台并非毫无必要 。
当然 , 在最后陈述中被告人并非可以毫无边际、言无不尽 , 还是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 对此下文将作专门论述 。其三 , 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还具有一定的教育功能 , 即以个案的形式向旁听民众宣示法律以及劝诫民众切勿违法犯罪 。
本来 , 教育功能应当说是整个庭审乃至整个刑事诉讼的一个功能 。但是 , 被告人最后陈述往往会带有更为浓烈更为直接的教育色彩 。
被告人会从自己的切身体验出发 , 情感丰富地向人们展示其内心感受 , 具有一种“最后的临别赠言”的性质 。有一些陈述可能与认定案件事实毫无关系 , 所以在其他程序中可能并无机会做出 。
而各国立法对被 。
3.民庭原告陈述词怎么写1.根据当事人陈述的性质的不同 , 可分为确认性陈述、否定性陈述与承认性陈述 。
确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主动地提出一定事实作根据 , 以证明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存在的陈述 。承认性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明确地承认对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或请求的陈述 。
承认性陈述一般对陈述者来说是不利的 , 是当事人陈述的一种特殊形式 。2.根据当事人陈述的形式的不同 , 可分为书面陈述与口头陈述 。
所谓书面陈述 , 是指当事人运用文字或书面的形式 , 将有关案件事实的情况加以表达出来 。典型的如起诉状、答辩书等 。
原告在诉状中必须指明他提出要求所根据的情况和能够证实这些情况的证据 , 因此 , 在诉状中必然包含着作为证明手段的当事人书面形式的陈述 。被告在答辩书中 , 可以承认原告指出的全部事实或部分事实 , 也可以否认这些事实而提出另一些事实 。
在这里 , 被告的“承认”、“否认”、“提出” , 皆为书面陈述 。所谓口头陈述 , 是指当事人通过口头方式将有关案件事实的情况直接表达出来 。
在询问当事人、法庭审理过程中 , 当事人表达其所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时 。往往直接用口头方式 。
一般来说 , 在诉讼中 , 既有书面陈述又有口头陈述 , 书面陈述缜密 , 口头陈述朴实 , 两者各有所长 , 可以相互补充 。
4.民间借贷案原告陈述词怎么写可以根据起诉状进行陈述 。
陈述内容包括什么
民事起诉状通常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
(一)首部
首部包括两个项目:
1、标题
标题应当表明文书名称也即;民事诉讼状 。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
正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