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改名申请怎么写( 二 )


然后签名就行 。十八岁以前,由家长签名;十八岁以后,有自己签名 。
具体可以再咨询派出所工作人员 。改名字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我国公民有权办理姓名变更登记的依据 (一)《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但是针对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人变更姓名的约束依据: 《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1958年4月)第九条规定: (1)年满18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 。
不好决定的,应报上一级户籍管理机关批准 。(2)18周岁以下的人,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根据本人或者父母的申报即可给予变更 。
但被收养或者被认领的人,年龄较大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才可给予变更 。(3)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需要变更姓名时,必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才可给予变更 。
(4)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分子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分子,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二、申报人应具备的证明材料 (1)要求变更姓名的本人或监护人申请; (2)单位、街道或学校介绍信; (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变更程序 持以上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由户籍内勤受理,6周岁以下的由户籍内勤当场办理;6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由外勤民警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5日之内报所长审批完毕;16周岁以上的,外勤民警写出详细调查报告,所长签署意见,5日之内报县公安局户政大队审批,县局户政大队7日之内审批完毕,各派出所接到审批材料后5日之内通知当事人 。
5.成年人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成年人改名字的手续:
1、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
2、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
3、提供改名所需资料;
4、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
成年人改名的三个条件: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
扩展资料: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
(3)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民变更姓名
6.成年人怎么改名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