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笔录怎么写( 二 )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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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听证笔录应当载明哪些事项组织听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听证会必须制作笔录 。
听证笔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并由听证员和记录员签名: (一) 听证所涉许可事项; (二) 听证主持人和记录员的姓名、职务; (三) 听证参加人的基本情况; (四) 听证的时间、地点; (五) 听证公开情况; (六) 行政许可审查人员提出的初步审查意见、理由和证据; (七) 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其他听证参加人的主要观点、理由和依据; (八) 延期、中止或者终止的说明; (九) 听证主持人对听证活动中有关事项的处理情况; (十)听证主持人认为应当笔录的其他事项 。听证结束后,听证笔录应交陈述意见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
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记入听证笔录 。

听证笔录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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