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理由怎么写( 二 )


(2)采信证据与法律事实脱节 。从采信证据到认定法律事实是一个逻辑推理过程,它要求法官的思维是法律思维,在此前提下的推理是无论归纳推理还是演绎推理都必须符合逻辑规律,然而,笔者发现有些法官的思维违背逻辑规律,出现采信的证据推不出所认定的法律事实的怪现象。
(3) 法律事实与判理衔接不顺 。判理就是阐明判决的理由,从法律传统看,我国是一个成文法国家,成文法的演绎推理的方法决定了法官的判决结果及当事人的请求无法通过判例而只能通过具体的判决理由来阐述,因此一份优秀的民商事判决书的判理部分既是判决书的灵魂,又是联系法律事实与法律引用乃至裁判结果的桥梁与纽带,是反映法官水 。
2.如何写上诉理由和请求1、写好上诉理由,目的是在为上诉请求的实现服务 。而要写好上诉理由,首先应明确什么事由可以成为上诉理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经验,可以成为当事人上诉理由的,主要有以下情形:
⑴上诉人认为原裁判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所谓认定事实错误,是指原裁判对案件事实作出了与实际情况截然相反的认定;所谓认定事实不清,则指原裁判对案件事实的认定缺乏充足、可靠的证据,所得结论含混不清,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 。一审裁判事实认定错误,其结果必然是实体权利义务的归属有所不当 。故而当事人可对此提起上诉 。
⑵上诉人认为原裁判适用法律有错误 。衡量案件的质量有两个基本的标准,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如果一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了,不仅直接违背了“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原则,而且会造成实体处理结果的差异,导致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失当和对民事违法行为的制裁失范 。因此,上诉人可以此为由提起上诉 。
⑶上诉人认为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到案件正确判决的 。程序违法的情形主要有: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未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从司法实践看,程序公正并不必然导致实体公正,但是,却可在极大的程度上保障实体公正 。因此,如果一审程序不公正或者有错误,一般会影响到实体判决的正确性;退一步讲,即使违反法定程序并未影响实体判决的正确性,也难以消除当事人对法院裁判公正性的怀疑 。基于此,当事人完全可以以程序违法为由提起上诉 。
【裁判理由怎么写】⑷一审裁判作出后至上诉期届满前,当事人发现了新的证据,而这新证据足以改变一审裁判的结论 。因此,当事人可基于新证据而提起上诉 。
2、写好上诉理由的方法
写好上诉理由,首先要注意针对性 。上诉状的制作者在写作上诉理由时,实际上是将一审裁判中的错误或不当之处作为“靶子”,因此,为有所“斩获”,应力求矢矢中的,不放空箭,也不能胡乱放箭 。这就是说,上诉人应针对原审判决、裁定中的错误或不当之处提出不服的理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