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车间安全制度怎么写( 八 )


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
第七条 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
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 。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
第八条 本生产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
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 。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能上岗 。
第十四条 对从事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
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 。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
第十七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 。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 。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
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 。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
第二十七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 。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