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员并没有从事律师职业,而是仍然从事自己原来的工作,这些人员是利用自身资源为前提的,是现阶段我国法律援助资源不足的一种补充 。
总之,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指导、协调下,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律师、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民间法律援助组织、基层法律工作者以及其他法律援助人员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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