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到所在区的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申请 。
法律依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条
公民因经济困难就《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的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由义务机关所在地、义务人住所地或者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受理 。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公民因经济困难申请刑事法律援助的,由办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由较先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 。
我国《律师法》第41条规定:“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第42条规定:”律
- 株洲网上法律援助平台 株洲网上法律援助平台官网
- 临河区法律援助中心 临河法律援助电话
- 日照法律援助会议地址 日照法律援助会议地址在哪
- 职工法律援助 职工法律援助栏目
- 法律援助征文300字 法律援助征文300字范文
- 高邮市法律援助中心 高邮司法局法律援助
- 请律师送法律援助 请律师送法律援助要多少钱
- 梅州法律援助处 广冬梅州法律援助咨询热线
- 全国法律援助服务热线 法律援助服务热线是多少
- 闵行区法律援助 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邮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