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法律援助活动 。
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法律服务人员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应予以帮助、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
(一)申请法律援助的事由发生在申请地;
(二)有证据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三)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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