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
《较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规则》第三百一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
告知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方式 。口头告知的,应当记明笔录,由被告知人签名;书面告知的,应当将送达回执入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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