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写数字在则天朝以后不仅使用在碑石上,也出现在诗文中 。唐著名大诗人白居易的宋版《白氏长庆集》中《论行营状请勒魏博等四道兵马却守本界事》有这样的记述:“况其军一月之费,计实钱贰拾漆捌万贯 。”其中“贰”“拾”“漆”“捌”都是大写数字 。顾炎武说这个“漆”字,本应作“桼”,三点水是后人妄自加凿的 。“漆”后简为大写字“柒”,又省作小写的“七”字 。
大约到了宋代,官府文书所用计数数字都得用大写 。宋代学者程大昌在其所著《演繁露·十数改用画字》中写道:“今官府文书凡计其数,皆取声同而画多者改用之 。于是壹、贰、叁、肆之类,本皆非数,直是取同声之字,借以为用,贵点画多不可改换为奸耳 。”
上面所举有关的记述,都充分证明,使用大写数字记数,是在武则天当政的时期,距今已有1300多年了,它并非像侯先生所说的始于明代朱元璋时期 。
(3)大写数字的用途 。
一、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 。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
二、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
三、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
四、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举例如下:
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要写"零"字,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 。
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只写一个"零"字,如¥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
3·阿拉伯金额数字万位和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不写"零"字 。如¥1680.32,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又如¥107000.53,应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
4·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 。如¥16409.02,应写成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又如¥325.04,应写成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 。
五、在文书中有万元、亿元等单位约定的,如¥533.12万元,应写成人民币伍佰叁拾叁点壹贰万元 。
3. 1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大写数字简介:大写数字是中国特有的数字书写方式,利用与数字同音的汉字取代数字,以防止数目被涂改 。据考证,大写数字最早是由武则天发明,后经朱元璋改进完善 。
历史渊源:大写数字的使用始于明朝 。朱元璋因为当时的一件重大贪污案“郭桓案”而发布法令,其中明确要求记账的数字必须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陌)、仟(阡)”等复杂的汉字,用以增加涂改帐册的难度 。后来“陌”和“阡”被改写成“佰、仟”,并一直使用至今 。
起源时间:计数的数目字用大写,是自古一直沿用到现在,虽然解放后有些账目逐渐改用阿拉伯数字,但是重要账目;支票汇款;股票国债票据依旧使用大写汉字数字 。那么,使用大写数字是起源于何时呢?《咬文嚼字》2004年第12期上刊登的侯嘉亮先生《大写数字的来历》一文是这样说的:“为反贪树廉,朱元璋还制定了惩治经济犯罪的严格法令 并在财务管理上进行技术防范,实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把记载钱粮数字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改为大写,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条 。”这就是说,用大写数字记数,是起源于明太祖朱元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