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卡申请怎么写( 二 )


3、办理补(换)卡申请手续时,申请人应填写《上海市社会保障卡补(换)卡申请单》(一式三联)(见附表三) 。4、受理补(换)卡业务时,应当收取25元补(换)卡工本费(沪价费[2005]048号、沪财预联[2005]25号) 。
收取工本费时,须开具专用收据 。5、自受理补(换)卡申请业务起的10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领取补(换)发的新卡 。
6、新卡凭持卡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补(换)卡申请单领取 。如需代办,还需出示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 。
7、补(换)卡业务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三、操作要求 1、申请人填写《上海市社会保障卡补(换)卡申请单》后,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填写的信息,并确认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数据库中申请人的信息,且卡的状态与申请人所填写的一致 。
2、工作人员应根据申请人意愿和信息更正权限,严格按照信息采集标准,采集照片和个人相关信息,并向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发送补卡申请 。3、补卡过程中,如遇设备异常,或未收到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制卡成功确认应答时,应按《网点应急管理办法(试行)》,及时将申请人信息通知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