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结束前30日历天内通知乙方是否续签本合同 。三、服务内容1)、维护和保养工作的通知 甲方有维护和保养工作需求时,及时以书面形式(如传真)向乙方报修,简要说明故障现象和范围 。
特殊情况下,可电话通知,维护和保养工作结束后,填写“维护和保养明细单”,双方各执一份留底 。乙方在收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作出响应,并安排技术人员到故障现场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以保证系统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工作 。
特殊情况下,乙方在12小时内作出相应,并安排技术人员到故障现场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 。2)、维护和保养工作的内容 设备及系统运行情况的检查; 设备及系统的局部性的调整; 设备及系统的运行故障的排除; 新的操作人员的操作指导和培训;编制和填写维护/保养工作明细表,仔细记录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内容和结果; 3)、维护和保养工作的方式 乙方提供一切维护保养所需的检验和测试的工具和仪表 。
乙方派技术人员进行每季一次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每半年中检,每一年大检 。对于提供远程服务支持的系统,将提供24小时的远端热线服务,技术支援工作,以达到更快捷的实时响应 。
乙方指导和培训甲方工作人进行全部维修保养的程序和方法 。乙方在机房内保存一本试验和检查记录册,用以记录每次进行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并报告所完成的工作以及记录下最终用户代表的证明 。
如需进行重大维修工作而需要的任何设备装置部分的隔离或服务的停顿将预先通知甲方 。维修保养过程中所更换的设备材料只能采用有关制造商的原产设备材料,甲方不得擅自更换或要求乙方更换设备材料 。
4)、备品备件清单和单件报价清单 四、服务费的计算和收取1)、服务费的计算 当系统的设备材料发生故障,需要特殊修理时,其修理费用将由乙方向甲方按实结算 。当系统设备材料发生故障,且无法修复时,若该故障是由于设备材料本身问题引起的,其更换设备材料的费用以:合同设备材料清单所列价格为准(此价格在保质期满后三年内遇市场价格上浮,不得上浮;遇市场价格下浮,随同下浮) 。
当系统设备材料发生故障,且无法修复时,若该故障是由于使用单位的不当操作或其它非设备材料自身原因引起的,其更换设备材料的费用以:合同设备材料清单所列价格(此价格在保质期满后三年内遇市场价格上浮,不得上浮;遇市场价格下浮,随同下浮) 车费 住宿费为准 。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其费用为系统合同价的0.5%(一年) 。
2)、服务费的收取 因系统设备材料的故障而发生的维修费用或更换设备材料的费用,在乙方完成维修或设备材料更换后,且系统正常运行后三天内,由甲方按实结算给乙方 。对系统的维护保养费用按年度计收,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15天内支付首年 的费用,以后各年度的维护保养费用均在上一年度结束后15天内支付下一年度的费用 。
五、不负责任的内容 确系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系统崩溃性损坏,乙方一时无法提供足够的备用品的,乙方将尽力恢复其部分或最基本功能,但因采购周期内由设备原因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引起的一切事故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将不承担此责任 。确系不可抗力因素(如雷击、火灾等)造成的损坏,乙方一时无法提供足够的备用品的,乙方将尽力恢复其部分或最基本功能,但因采购周期内由设备原因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引起的一切事故,乙方将不承担此责任 。
六、双方负责的内容1)、甲方责任 甲方操作人员要严格按设备要求进行操作,并作好设备运行记录,设备运行中有故障发生时,负责及时迅速将维修信息通知乙方 。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装和拆迁设备及更改布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