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产品价格、质量及订单管理: 1、甲方所享受的产品价格见《附件一》 。2、合约期内 , 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的销售价格体系进行产品销售活动 。
3、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其行业颁布标准 。4、甲方在每季度末20日前按季将产品季度订购计划上报乙方 , 以便乙方做好供货准备 。
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 验收标准、地点、时限见《订单》 。运输费用:甲方承担自乙方仓库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费 , 保险费 , 以及其他相关杂费 。
运输费用在货到7日内 , 甲方以电汇方式付清 。异议时间:甲方签收产品3天以内 , 应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乙方 , 否则视甲方无异议 。
合约期内双方应每次签订独立交易订单 , 交易订单标准格式见《附件二》 。订单应载明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 以及到达发运地点的运输方式 。
针对甲方所订的大型或影响意义特别大的项目 , 甲方有权申请产品特价 。三、销售代理活动 甲方应积极地以各种合法的方式进行所列产品的销售 , 包括征求客户、技术交流、处理订单、接受和处理用户投诉 , 以及分发乙方印制的技术文献、产品目录和广告品等 。
甲方与客户签定的一切合同、订单以及合同的执行 , 属甲方的经营行为 , 甲方对其自身的经营活动负责 。甲方应向乙方按季通报销售情况、客户清单、销售预测、客户反馈信息等正常情况 。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负责 。维修和售后服务另由《售后服务协议》规定 。
四、乙方给予甲方的支持: 乙方向甲方提供优惠的产品价格 。乙方在所投入媒体上对甲方进行宣传 。
乙方按照公司内部关于产品的技术要求及规定 , 为甲方技术人员提供培训 。甲方提出特殊服务或出于异地施工现场实际需要 , 可向乙方提出技术人员现场协助 , 食宿费和往返路费由甲方负担 。
对首次工程此技术指导费可予以减免 。价格保护: A、价格保护对象: 签约授权经销商及代理商; 已经结清现有库存产品货款的 。
B、价格保护内容及程序: 产品价格保护期限为15 天 , 即在调价之日前 15日发出的货物(以发 货票据时间为准)按新价格进行结算 。新的价格发布后 , 由乙方发出《价格 保护通知单》与商对帐 , 经审核后生效 , 受保护金额在下笔货款中冲抵 。
保护实际上是一种保护性的价格折扣行为 , 因此应扣除保护后的定货金额 开具发票 , 已经开票的 , 在下次票据中扣除 。产品价格体系(全系列产品): 产品价格体系是乙方按照甲方实际销售量进行的奖励性政策 , 该价格体系具体以首次提货之日起一年为期 , 累计计算每月销售量 , 在此基础上施行差异化价格体系 。
具体如下: 产品 台阶 累积销售量/每月(元) 返款率(%) 一 3000 40 二 5000 42 三 8000 44 四 10000 46 五 12000 48 六 15000 50 五、知识产权保护及资料信息保密 乙方是产品有关商标、服务标志、其它文字与设计标志(总称标识)的所有者 , 甲方承认乙方的所有权 , 乙方授权甲方使用和展示这些标志的使用权 。甲方目前和今后所掌握的由乙方提供的产品所有价格信息和报价、客户名单和客户名字 , 以及工程数据、应用资料、表格和其技术资料和市场调查报告 , 均视为商业机密 , 只限甲方与此协议有关的活动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