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贷款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贷款项目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核、评估,并按规定对审批结果及时告知对方 。
八、乙方在借款合同项目下贷款本息足额偿还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保证合同自然终止解除 。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书面协商解决 。
十、补充条款: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依法加盖公章(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年 月 日生效之日起计算,到期双方可续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依本合同签订的相关贷款合同,适用本合同的规定 。
十二、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
十三、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反担保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属合同 。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