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法院的函怎么写( 三 )


就贵司拖欠深圳市某限公司(下称我司)工程款事宜 , 广东**律师事务所接受我司委托后 , 指派本律师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 , 结合本案具体事实 , 向贵司发函如下 。
本律师得知:2010年9月17日 , 我司与贵司签订《深圳市兴业银行大楼改造工程粘钢加固施工合同》(下称合同) , 合同约定由我司负责对深圳市兴业银行大楼进行改造加固 , 贵司支付总计为人民币24万元的工程款 。另外 , 合同还约定了违约方承担工程总造价5%的违约金等其他权利义务 。
2010年12月份 , 我司如约完工 , 贵司亦对工程进行了合格确认 。但贵司在支付了17万元的施工款后 , 余款7万元一直拒不支付 , 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 。虽经我司多次催促仍未果 。
鉴于此 , 我司特授权本律师向贵司郑重函告如下:
自本函发出之日起 , 贵司应在3日内(即2011年4月14日前)立即向我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及违约金共计人民币73500元 。
经本函告知后 , 若贵司拒不按照上述正当要求办理 , 本律师将依我司授权 , 对贵司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 , 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届时将会不必要地耗费贵司大量的时间及精力 , 并对贵司一贯良好的声誉带来负面影响 。
专此函告!
广东**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
【给法院的函怎么写】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