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开业条件JT433-20043.立项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筹建计划书、立项申请报告; 验收材料:申请验收的报告,同意立项的审批文件,按照JT/433-2000开业条件筹备情况(含教学场地、公场地、教学设施设备、教练车、管理人员、教练人员、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以及资产评估报告书等的相关资料和图片) 。4.(一)拟申的驾校(单位)按照申请、立项、筹建、审核、发证的程序进行 。
(二)拟申的驾校(单位)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立项申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本地车辆发展情况和本地整体规划进行审核同意后,报市、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立项审批论证 。(三)申请人接到同意立项的审批文件后,应在六个月内(需进行基建的应在一年内)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开业条件(JT/433-2004)筹备,完毕后申请验收颁发培训许可证 。
(四)驾校凭培训许可证到工商、税务、物价部门申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收费许可证后,方可开业 。(五)申中外合资(合作)的驾校的单位,市运管处报省运管局审核后报交通部立项审批 。
5.教练车5辆,无轿车型教练车要求,维护操作实习场地、防火设施设备齐全,800平方米以上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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